2025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通報74批次不合格移動電源,其中11批次產品因涉及多功能集成卻未按規范申請3C認證,導致證書被暫停或撤銷,相關產品被責令下架,企業面臨行政處罰與市場信任危機。這一案例充分凸顯,多功能移動電源的3C認證合規性直接關乎市場準入與經營安全,其認證方案的選擇更是制造商與賣家不可忽視的核心環節。

一、3C認證的法定屬性與多功能產品的合規痛點
3C認證作為我國涉電類產品的法定市場準入門檻,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便攜式鋰離子電池類移動電源自2024年8月1日起,需強制符合GB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技術規范》及GB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第1部分:安全要求》雙國標,方可出廠、銷售及進口。
隨著市場需求升級,集成燈具、玩具、家電配件等非電子功能的多功能移動電源日益增多,這類產品的認證邊界模糊問題成為合規痛點。部分企業因對認證規則理解偏差,要么遺漏非電子功能的合規檢測,要么過度冗余申請,既浪費成本又延誤上市周期,甚至因違規面臨產品下架風險。
二、方案一:非電子功能在3C目錄內,按整體產品申請認證
若多功能移動電源融合的非電子功能,屬于《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范疇,需按**多功能產品整體**申請3C認證,認證檢測覆蓋全功能合規性,無任何功能遺漏。
從目錄界定來看,常見需納入整體認證的非電子功能包括:設計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電玩具、塑膠玩具、金屬玩具等玩具類產品,以及固定式通用燈具、可移式通用燈具等照明類產品,這類功能本身已被納入3C強制認證管控。以集成LED照明功能的移動電源為例,認證檢測不僅需考核移動電源核心的電芯安全、充放電防護、電磁兼容等項目,還需同步檢測LED燈具的電氣安全、防觸電保護、輻射干擾等燈具類強制測試項。
觀點:此類產品的核心合規邏輯的是“功能疊加即責任疊加”,整體認證可避免單一功能合規但組合使用時出現安全隱患,尤其能應對市場監管部門的全項抽檢,從源頭杜絕合規漏洞。制造商需提前梳理非電子功能的產品屬性,確保認證范圍覆蓋完整。
三、方案二:非電子功能不在3C目錄內,僅考核核心功能
若融合的非電子功能未列入3C認證目錄,認證機構將僅針對移動電源**核心功能**開展檢測考核,最終出具的3C證書上,需明確標注“僅對移動電源功能進行考核”字樣,清晰界定認證覆蓋范圍。
常見不屬于3C目錄的非電子功能包括:普通塑膠支架、無紡布收納袋、非電動裝飾部件等無電氣屬性、無強制認證要求的配件。以集成塑膠支架的磁吸移動電源為例,認證檢測僅聚焦電芯性能、過充過放防護、快充協議兼容性、阻燃等級等移動電源核心指標,支架部分無需納入檢測,但需在產品說明書中明確非電子功能的使用范圍,避免與認證覆蓋內容混淆。
觀點:此類方案既簡化認證流程、降低檢測成本,又能明確合規邊界,但需注意證書標注的規范性。部分企業為規避檢測故意隱瞞非電子功能屬性,一旦被監管部門核查發現,將被認定為認證欺詐,面臨證書撤銷及行政處罰,得不償失。
四、實操建議:從源頭規避合規風險
首先,提前界定功能屬性。制造商在產品設計階段,需對照《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明確非電子功能是否屬于3C管控范疇,必要時可向認證主管部門咨詢確認,避免后期認證方案調整。
其次,留存完整技術資料。無論采用哪種方案,均需留存產品設計圖紙、功能說明、核心部件檢測報告等資料,應對認證審核及后續市場抽檢,同時便于產品合規溯源。
最后,關注監管動態。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對移動電源產品的抽檢力度持續加大,不合格項目集中于認證不合規、安全防護缺失等方面,企業需及時跟進標準更新與監管要求,定期開展合規自查。
五、全文概述
多功能移動電源的3C認證需嚴格依據非電子功能的3C目錄屬性,采用對應合規方案:目錄內功能按整體產品全項認證,目錄外功能僅考核核心功能并規范標注。合規認證不僅是市場準入的法定要求,更是規避經營風險、保障消費者安全的關鍵。制造商與賣家需精準把握認證規則,提前規劃合規路徑,在產品創新與合規經營之間找到平衡,筑牢市場競爭的合規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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