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安徽省滁州市天長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一起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違規案件,安徽力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產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被依法沒收4834個涉案產品,并處罰款11.17萬元。該案的查處,正是市場監管部門落實電動自行車充電器3C強制認證新規的具體舉措,也給所有相關賣家敲響了合規警鐘——未“持證”的充電器,一律不得上市流通。

一、新規核心界定:哪些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必須辦理3C認證
近期,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行業迎來強制性合規調整,核心新規明確:家用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已正式被納入3C強制性認證范疇,自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及其第1號修改單實施以來,所有適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均需完成3C認證,方可上市銷售、流通及使用。
此次新規的覆蓋范圍具有明確的強制性,不分電池類型與銷售模式:無論是單獨對外銷售的充電器,還是作為電動自行車隨車配套的充電器,無論其適配鋰電池、鉛酸電池還是鈉電池,只要對應的電動自行車符合GB17761標準,該充電器就必須依法辦理3C認證,無任何例外情形。
作為深耕檢測認證領域多年的從業者,楊工需特別提醒各位賣家:此次3C強制認證并非全面覆蓋,存在明確的排除范圍。其中,車輛出廠時自帶的車載充電器,以及公共場景中使用的充電樁、放電柜,不在此次強制認證范圍內,無需辦理3C認證即可投入使用,但需確保符合其他相關國家標準要求,避免違規風險。
二、GB42296標準核心要求:3C認證的核心考核依據
3C認證的核心考核標準為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該標準對充電器的安全性能提出了全面、嚴格的要求,也是賣家合規生產、銷售的核心遵循,其核心考核要點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在機械安全及結構方面,標準明確要求充電器需具備足夠的機械強度,能承受正常使用中的粗魯對待,包括跌落、振動等測試。其中,跌落測試要求充電器離地1m自由跌落在混凝土地面,三次跌落且落點不同后,不得出現影響安全的損壞;振動測試需在特定參數下進行,測試后各部件無變形脫落,且能正常工作、無電氣擊穿現象。同時,充電器內部需配備隔離裝置(如變壓器),避免觸電風險,內部布線需光滑無銳利棱邊,黃/綠雙色導線僅可作為接地導線。
在電氣安全方面,標準重點管控泄漏電流、電氣強度、防觸電保護等指標。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需控制在規定范圍內,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需符合要求,易觸及部件的接觸電流直流不超過2mA、交流不超過0.7mApeak,插頭放電測試中,斷開電源1s后的電壓不得超過34Vrms,從源頭杜絕觸電隱患。此外,充電器的發熱與熱失控、輸出接口安全、耐熱及防火阻燃等性能,均需滿足標準明確要求,防范火災等安全事故發生。
三、3C認證辦理關鍵要點:賣家必知的合規流程
對于賣家而言,明確3C認證的辦理流程、單元劃分及相關要求,是高效完成合規、避免走彎路的關鍵。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要求,電動自行車充電器3C認證的基本模式為:型式試驗+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檢查(初始工廠檢查)+獲證后監督。
在認證單元劃分上,不同生產者、不同生產企業的產品,適配不同蓄電池種類、不同額定輸出電壓、額定輸出電流大于3A與≤3A的充電器,以及Ⅰ類和Ⅱ類充電器、不同安全結構的充電器,均需劃分為不同的認證單元,分別辦理3C認證,不得混合認證。
辦理流程上,賣家需以認證單元為單位,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委托,提交相關注冊證明、產品技術參數等資料;資料審核通過后,需按要求提交樣品進行型式試驗,試驗項目覆蓋GB42296標準規定的全部適用項目;型式試驗合格后,需接受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檢查,全部合格后方可獲得3C認證證書,證書需在產品顯著位置標注,方可上市流通。
四、違規后果與行業影響:合規是唯一出路
結合近期市場監管部門的查處案例及新規要求,楊工明確提醒各位賣家:未按規定辦理3C認證,擅自銷售、流通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的,將面臨嚴厲的行政處罰。除前文提及的沒收涉案產品、罰款外,2025年3月,興城市一家摩托車配件商店因銷售3C認證證書暫停、未重新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含配套充電器),被罰款2100元,此類案例在全國范圍內已逐步增多,違規成本極高。
從行業發展角度來看,此次新規的實施并非“管控加碼”,而是行業規范化發展的必然趨勢。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因質量不合格引發的火災、觸電事故頻發,新規通過3C強制認證,倒逼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淘汰不合規產品,凈化市場環境。對于合規賣家而言,這既是強制性要求,也是提升產品競爭力、贏得市場信任的契機,長期來看,將推動整個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行業高質量發展。
在此,楊工結合自身從業經驗給出個人觀點:對于賣家而言,切勿抱有僥幸心理,認為“短期內不會被查處”,違規不僅會面臨經濟損失,還會影響店鋪信譽,甚至被列入失信名單,影響長期經營。唯有主動落實新規要求,提前完成3C認證,才能實現穩健經營。
五、賣家合規應對建議:快速落實,規避風險
為幫助各位賣家快速適應新規、完成合規,結合新規要求及實際工作經驗,提出以下幾點實操建議,供各位參考。
一是全面排查庫存,對現有單獨銷售及隨車配套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進行逐一核對,確認是否已辦理3C認證,未辦理的立即停止銷售、下架處理,避免違規流通;二是明確認證范圍,嚴格區分“需認證”與“無需認證”的產品,不得將車載充電器、公共充電樁等排除范圍的產品,與需認證的家用充電器混淆銷售;三是及時啟動認證辦理,按照認證單元劃分要求,準備相關資料、提交樣品,優先選擇合規的認證渠道,確保認證流程規范、高效,避免因認證流程不規范導致延誤;四是持續關注標準更新,GB42296標準的修改單已正式實施,后續若有標準調整,需及時跟進,確保產品持續符合認證要求;五是加強產品一致性管控,確保銷售的充電器與通過3C認證的型式試驗樣品一致,避免因產品不一致導致認證證書被暫停、撤銷。
六、全文總結
本次電動自行車充電器3C強制認證新規的實施,是市場監管部門強化產品質量安全、防范安全隱患的重要舉措,也是行業規范化發展的重要標志。新規明確,所有適配GB17761標準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器,無論單獨銷售還是隨車配套,無論適配何種電池,均需辦理3C認證,車載充電器、公共充電樁等不在強制認證范圍內。GB42296標準作為認證核心依據,對充電器的機械安全、電氣安全等提出了嚴格要求,賣家需嚴格遵循,按規范辦理3C認證。
結合近期多起違規查處案例,違規銷售未獲3C認證的充電器,將面臨沒收產品、罰款等嚴厲處罰,合規經營已成為賣家的唯一出路。希望各位賣家高度重視,快速排查庫存、落實認證要求,主動規避違規風險,在合規的基礎上實現穩健發展,共同推動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行業高質量、規范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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